成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施工文明标准条例?2022/9/1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项目评审工作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(修订稿)》。现将《评审办法》印发,请各相关单位,采取切实措施,认真贯彻执行。

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(修订稿)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》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《建筑业10项新技术(2017版)》推广应用的通知(建质函[2017]268号)、《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7〕169号)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规范化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。

第三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(以下简称“示范工程”)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
建筑行业管理处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,具体负责市辖三区示范工程的评选审核工作。

市辖县(市)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,负责辖区内示范工程的评选审核工作。

安全文明施工

第四条  示范工程评审主要以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》(JGJ/T-2010)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(JGJ59-2011)、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(JGJ146-2013)等有关标准、规范为依据,并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,评审工作按照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细则》执行。